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經區(qū)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(tài)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(wěn)定。
【案例回顧】
近日,威海網民孫某某因瑣事同他人發(fā)生矛盾,心生不滿,在網絡平臺發(fā)布視頻對他人進行辱罵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(二)項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孫予以行政處罰。
【法律鏈接】】律鏈接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: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: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(六)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經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圖好玩隨意轉發(fā)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,為了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傳播不是小事!一不小心可能觸犯法律,對于編造、傳播、散布網絡謠言和對他人實施網絡暴力的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在此呼吁廣大網民文明上網、理性發(fā)言,共同構建清朗網絡空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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